1.校(园)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园)长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2.各校(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
3.“两案九制”是指:(“两案”即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九制”指晨午检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学校内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
5.教师健康体检原则上每年一次,必须把(结核病筛查)纳入体检必查项目。
6. 按照“口罩随身揣,需要就佩戴”的原则,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但校(园)内(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清洁工、宿管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7.若学校出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就定性为聚集性疫情。
8.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9.“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整个洗手过程不少于(30)秒,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10.食堂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食堂人员要严把原材料(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索证索要登记)制度。
12.搞好个人防护应与他人保持(1米)的距离。
13.各校应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
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1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传染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
16.各班班主任负责做好学生每天的晨午晚检工作,晨检时间为(早自习或者上午第一节课预备时间);午检时间为(下午第一节课预备时间);寄宿制学校还要进行晚检,晚检时间为(晚自习第一节课预备时间)。除了进行(体温监测)外,还要重点监测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17.按要求对校园进行消毒杀菌调配比例一般为(1:100)左右。(具体按使用说明调配)
18.疫情报告程序: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科体局体卫艺股)和(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
19.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患病师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20.落实“三包四联五有”工作法:(“三包”指局主要领导包学校、党委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学校;“四联”指校长包联学校、中层干部包联年级、班主任包联全班、任课教师包联学生;“五有”指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疫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措施。)
21.坚持推广应用“两码”。(“两码”指天府健康码、场所码。)
22.坚持“严防控,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健康码”等个人卫生防护措施。
23.坚持“四早”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